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更换及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工程招标 无人售货 中国陕西省

发布于2022-01-28 02:11:48

    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更换及维护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北区12号楼一单元8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2-08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CY2022-03

2、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更换及维护项目

3、预算金额:69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更换及维护项目,1批, 采购预算: 690,000.00元, 项目概况: 更换辖区内道路基础设施设备,维修部分道路基础设施,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维护更换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2-10 00:00:00 至 2022-12-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报告,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3.9提供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指定账户;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01-30 17:00:00 止

地点: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北区12号楼一单元8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02-08 14:30:00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大街024号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911-80884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911-8688810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宸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盛世花园北区12号楼一单元8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宸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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